(一)教师发展中心职责
1.负责制定学校人事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、人才及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。
2.负责学校的人才引进,以及教职工培养、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。
3.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、岗位定级、聘任工作。
4.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(二)人力资源中心职责
1.负责学校机构设置,人员编制的定编、定岗工作。
2.负责教职工劳动关系管理工作,办理教职工入离职、调动、退休、解聘的相关手续。
3.负责教职工工资、津贴、福利、社会保险等待遇的调整及核发工作。
4.负责教职工的绩效考核、评优、奖励工作。
5.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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